东方 市名。在海南省海南岛西部、昌化江下游。省直辖行政单位。面积2 266平方千米。人口44万(2010年)。市人民政府驻八所镇。1952年由乐东、白沙、昌感三县析置东方县,1987年改设东方黎族自治县。原属广东省,1988年后属海南省。1997年改设市。矿产有石灰石、石英、磷、金。工业有机械、化肥、造船、制盐、制糖等。森林资源丰富,产贵重木材及剑麻、木棉、杧果等经济作物。沿海产鱼、盐,墩头是著名渔港。八所为新兴海港。海南西环铁路和环岛高速公路经此。名胜古迹有鱼鳞洲、猕猴洞、马伏波井。出处:中国地理卷 • 中国地理 • 政区地理 • 海南省 • 省、市、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