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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南赣巡抚
释义
南赣巡抚
南赣巡抚  全称“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明弘治八年(1495年)始置,驻赣州府(治今江西赣州市)。辖境屡有增减,万历初定制。辖江西的南安、赣州、吉安三府,广东的韶州、南雄二府及惠州府所辖和平、龙川、兴宁三县,潮州府所辖平远、程乡二县,湖广的郴州,福建的汀州、漳州二府。清康熙四年(1665年)废。
出处:中国地理卷 • 历史地理 • 政 区 • 巡抚、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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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9 4: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