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史人物 • 宋
字词 | 刘沆 |
释义 | 刘沆 刘沆(995—1060) 北宋吉州永新(今属江西)人,字冲之。天圣进士,为大理评事,通判舒州。知衡州,严治大姓伪作卖券夺民田产。历三司度支、户部判官、知制诰等。出知潭州、和州、江州。皇祐三年(1051年)授参知政事。至和元年(1054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请废止近臣保荐辟请、陈匄亲属、叙劳干进之弊;又行限制御史迁次之格,满二岁者给知州,得罪朝臣。嘉祐元年(1056年)被劾挟私出御史,罢知应天府,徙陈州。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史人物 • 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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