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军事卷 • 军事法制
字词 | 军事立法 |
释义 | 军事立法 军事立法 国家立法机关以及被依法授予立法权的其他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创制、修改或者废止军事法律规范的活动。国家立法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立法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军事法律;国务院单独或与中央军委共同制定军事行政法规,中央军委制定军事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独或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总部共同制定军事行政规章,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定军事规章;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军事法规,有地方性规章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军事规章。 出处:军事卷 • 军事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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