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民事责任
字词 | 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责任 |
释义 | 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责任 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的一种。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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