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宪法学
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2009年8月、2010年10月、2015年8月分别作了修正。共6章52条。包括:总则,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对代表的监督,附则。其第二次修正的内容有下列特点:对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归纳概括,明确和细化了代表的履职规范,加强了对代表履职的保障,强化了对代表的监督。 出处:法学卷 • 宪法学 |
随便看 |
|
修远网汉语字词典收录72225条汉语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汉语字词的翻译、注释及用法释义,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