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汉语  俄语  英语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释义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在中国,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4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理。
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随便看

 

修远网汉语字词典收录72225条汉语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汉语字词的翻译、注释及用法释义,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21-2025 myt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29 19: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