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字词 | 都御史 |
释义 | 都御史 都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长官。明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旋改正二品。次为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掌纠劾百司、提督各道御史,为皇帝耳目风纪之臣。皇帝派往各地的总督、提督、巡抚、经略等大员,皆兼都御史衔,但不理都察院事。清代沿置。右都御史为总督加衔,右副都御史为巡抚、河督、漕督加衔,不理都察院事。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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