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法国
字词 | 路易法典 |
释义 | 路易法典 路易法典 法语为Le Code Louis。法王路易十四(Louis ⅩⅣ,1643—1715年在位)于1667—1685年间在财政大臣柯尔培尔(Jean Baptiste Colbert,1619—1683)协助下编纂颁行的六部法典的总称。这六部法典分别为1667 年《民事司法改革敕令》、1670 年《刑事敕令》(实质为一部刑事诉讼法典)、1673 年《商事敕令》、1679 年《森林敕令》、1681 年《海事敕令》以及 1685 年《黑人法典》。这些法典旨在为法国建立一个完整、统一的法律体系,从而将整个王国置于同一种法律的调整之下。路易法典的编纂揭开了法典化运动的序幕,对后世的法典编纂尤其是拿破仑系列法典编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法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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