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行政法学
字词 | 越权无效 |
释义 | 越权无效 越权无效 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不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越权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 无权限;(2) 级别越权;(3) 事务越权;(4) 地域越权。其理论基础在于职权法定,要求行政主体的管辖范围、适用条件和处理方式都应当由法律规定,行政权力是有限的,非经法律授权,任何行政主体不能采取干预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措施,不能作出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中国的行政法律对越权的解释较窄,2014年11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将超越职权规定为行政行为违法情形之一。 出处:法学卷 • 行政法学 |
随便看 |
|
修远网汉语字词典收录72225条汉语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汉语字词的翻译、注释及用法释义,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