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现代史 • 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现代史
字词 | 海牙圆桌会议协定 |
释义 | 海牙圆桌会议协定 海牙圆桌会议协定 亦称《海牙协定》。1949年11月2日印度尼西亚与荷兰在海牙举行的圆桌会议上签订的协定。主要内容: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和荷兰扶植的“东印度尼西亚联邦”、“加里曼丹联邦”组成印度尼西亚联邦共和国,荷兰应于1949年12月30日前向其移交“主权”;印度尼西亚联邦共和国与荷兰王国及其所属殖民地苏里南、库拉索组成“荷兰-印度尼西亚联邦”,承认荷兰女王为最高元首;印度尼西亚联邦共和国在外交、国防、财政、文化等方面须与荷兰永久“合作”,印度尼西亚须偿还荷印政府巨额债务,接受荷兰的军事“援助”;西伊里安(今伊里安查亚)政治地位问题一年后由荷兰、印度尼西亚谈判解决。1956年5月3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宣布废除此协定。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现代史 • 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现代史 |
随便看 |
|
修远网汉语字词典收录72225条汉语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汉语字词的翻译、注释及用法释义,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