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德国
字词 | 法兰克福宪法 |
释义 | 法兰克福宪法 法兰克福宪法 亦称《德意志帝国宪法》(1849)。法兰克福国民议会1849年3月27日通过,翌日颁布。因其在保罗教堂制定,故又称“保罗教堂宪法”。共7章197条。其第6章《根本权利宣言》详细规定了人身自由权利,其他各章则规定了帝国的结构、皇帝的权力、元首、议会等方面的内容。该宪法由于未获各邦政府赞成而中途流产,没有实施。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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