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管理学卷 • 管理学史 • 报告 • 协议 • 法律
字词 | 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案 |
释义 | 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案 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案 亦称“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1999年11月通过。核心内容是废止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法律中有关限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三者跨界经营的条款。扩大了银行和银行控股公司的业务范围。该法案通过后,在美国金融业掀起新的兼并浪潮。随着新银行法的实施而出现的大型金融超级市场,可以为公司客户提供从传统的贷款到股票公开上市等全面的金融服务,普通消费者在一个金融公司内就可以办理所有的金融交易。 出处:管理学卷 • 管理学史 • 报告 • 协议 • 法律 |
随便看 |
|
修远网汉语字词典收录72225条汉语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汉语字词的翻译、注释及用法释义,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