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古代史 • 科举制度
字词 | 杂历(歷) |
释义 | 杂历(歷) 杂历(歷) 明代国子监监生拨历形式之一。凡派往各衙门写本,或随同御史出巡者,称杂历。名额有定数,计各司写本,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四十二名。俱于一年满日后上选,一般皆得补官。 出处:中国古代史 • 科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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