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日本
字词 | 日本暂行刑律 |
释义 | 日本暂行刑律 日本暂行刑律 日本明治维新后第一部刑法典。1868年制定。仿照中国明、清律体系,并以幕府时期的《公事方御定书》为蓝本制定。分名例、贼盗、斗殴、人命、诉讼、捕亡、犯奸、受赃、诈伪、断狱、婚姻、杂犯12律,共121条。主刑为笞、徒、流、死四种,并有类似中国封建法中“十恶”、“八议”的“八虐”、“六议”的规定。它并未公布,仅供法官审判时作为内部准则。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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