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大租地条约 原称“中俄会订条约”,亦称“中俄条约”。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12月,沙俄谎称协助中国抵抗德国,派舰队进占旅顺口。次年3月27日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户部左侍郎张荫桓与沙俄驻华署理全权大臣巴布罗福(Александр Иванович Павлов)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沙俄租借旅顺口、大连湾,租期二十五年,期满经双方同意仍可延长;旅顺口为军港,只许中、俄船只使用;租借地内行政完全由沙俄官吏管理;沙俄获得修筑中东铁路支线的特权。同年5月7日又在圣彼得堡签订《续订旅大租地条约》6款,进一步确定沙俄建筑铁路及在租借地附近的独占权。这两个条约使中国东北全境纳入沙俄势力范围。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近代史 • 条约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