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字词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
释义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在中国,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属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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